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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病减药停药的注意事项

来源:成都神康癫痫医院 更新时间:2012-08-31
患者提问:我服用抗癫痫药物高年了,癫痫病也没有发作。长期服药让我食欲下降,请问医师我什么时候能减药或停药,减药、停药原则或注意事项有哪些呢?

成都的癫痫病医院医师回答:
何时减药、停药是患者从治疗开始就非常关心的问题,也是临床医师非常难回答的问题。现有证据显示,70%-80%的癫痫患者经药物治疗癫痫病后发作可以得到控制,其中超过60%的患者在撤除药物后仍然无发作。在开始减药后的2年之内,约30%的患者可能再次发作,绝大部分发作出现在开始减药的初9个月内。
(一)患者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,2-5年以上有效无发作,一般情况下可以考虑停药。
(二)患者经较长时间无发作,仍然面临停药后再次发作的风险,在决定是否停药之前应评估再次发作的可能性。脑电图始终异常、存在多种发作类型、有明显的神经影像学异常及神经系统功能缺损的患者,反复率明显升高,应延长服药时间。
(三)不同综合征预后不同,直接影响停药后的长期缓解率。如儿童良性癫痫综合征,高-2年无发作就可以考虑停药;青少年肌阵挛癫痫即使5年无发作,停药后的反复率也很高。
(四)停药过程应该缓慢进行,可能持续数月甚至高年以上。为了避免停药可能出现的戒断综合征,如焦虑、惊恐、不安、出汗等,停药过程应该更加缓慢。
(五)多药联合治疗的患者,每次只能减掉一种药物,并且撤掉一种药物之后,至少间隔高月,如仍无发作,再撤掉第二种药物。
(六)如果在撤药过程中出现发作,应停止撤药,并将药物剂量恢复到发作前的剂量。
特别提醒:即使医师在此做了解答,患者也不应自己决定是否可以减药或停药,应去专业医院向医师咨询,听从医师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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